澳门卫生局表示支持和鼓励15类医疗人员在横琴地区从事工作。《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管理规定》已于5月26日通过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的表决,自8月1日起生效。这意味着这15类来自澳门的医疗人员将可以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内提供医疗服务。
卫生局一直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保持紧密合作,探讨通过简单备案形式让澳门15类医疗人员在该区域内执业的可行性。为方便澳门医疗人员在横琴地区执业,卫生局已经制作了专题网页。
为了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并结合《执业管理规定》的实施,卫生局将继续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深化医疗服务合作,包括鼓励澳门具有医疗领域专业人才按照法律取得在该区域执业资格,支持澳门的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合资或合作方式在横琴地区设立医疗机构,并研究支持粤澳共建区域医疗联合体和区域性医疗中心,为澳门15类医疗人员在横琴地区执业创造更便利的条件和更多机会,不断提升两地医疗专业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居民提供适切的医疗卫生服务,更好地推进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二五规划”专业人才培养,助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促进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据横琴地区的资料显示,自2020年2月首位澳门医生申请在该地区短期执业以来,截至今年2月,共有66名港澳医师申请在横琴地区短期执业,其中包括19名医生和47名中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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